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村受损住房重建修缮工作,以及农村房屋因暴雨、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了,该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,文章可能有点长,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,增长自己的知识,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,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。
农村自建房重建需要什么手续
【法律分析】:农村自建房重建需要的手续有:一、建房户填写《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》;二、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;三、镇政府初审;四、镇政府公布初审意见;五、县级机关审批;六、县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;七、镇政府查验;八、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;九、镇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;十、建房户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;十一、领取产权证。
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。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。
农村宅基地房危房了,现在没资金重建,应该怎么解决
如果农村宅基地房现在没房了,没有资金重建,那么证明你家的日子过的也真是很紧的,连个修房子的钱都没有,可以向当地的政府申请贷款或者什么的
农村房屋因暴雨、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了,该怎么办
农村房屋因暴雨、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了,可以如下来做。
一、可以开具村、乡、镇的房屋损毁实际证明去县一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款。
二、最好还是事先办理一份房屋保险,受灾后可以由保险公司赔付一定比例的理赔款。
这样既有远虑又有社会的实际照顾,会把个人损失降到最低。
希望对你有所帮助,
谢谢!
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政策
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政策具体如下:
1、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县乡、镇(C级)农户,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(D级)和局部危房(C级)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、低保户、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贫困户。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。按照优先帮助住房危险、经济贫困的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,合理确定补助对象;
2、改造方式:
(1)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(D级)的应拆除重建,属局部危险(C级)的应修缮加固。各乡镇(C级)要因地制宜,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。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,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,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、协调作用,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;
(2)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,经乡镇村协调,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(经鉴定)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,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,置换双方实现双赢,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;
(3)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,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
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
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
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。
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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